9999js金沙老品牌实践研学指导教师管理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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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 年 12 月 8 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)

为了充分利用行业、企业的人才和智力资源为学院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服务,加强专兼结合、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明确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、聘用程序、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,根据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 实践研学指导教师是指独立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、由学院聘任的、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及能工巧匠。

第二条 担任兼职教师的条件:

1.热爱教育事业,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有比较充分的认识,有事业心和责任感,能坚持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。

2.具有承担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,专业对口,了解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规律,有一定的工作经验,掌握基本的教学方法。

3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,能遵守学院的有关规定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其承担的教学工作。

4.年龄一般在 65 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适应学院教学工作的要求。

第三条 聘请兼职教师的原则:

1.按需聘请原则。应遵循本科生和培训学员实践教学需要与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需要相结合的原则聘请实践研学指导教师。

2.聘约管理原则。完善聘约,明确实践研学指导教师的职责、待遇和工作要求,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严格依约管理。

3.动态管理原则。实行聘期制与考核制相结合,建立动态管理机制,坚持适时调整不符合要求的教师,形成稳定精干的实践研学指导教师队伍。

第四条 聘请程序:

1.学院根据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,拟定新聘、续聘实践研学指导教师计划。

2.学院对拟聘任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。

3.实践研学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。

第五条 兼职教师的职责:

1.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编订和修订,指导或参与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等教学改革和建设工作。

2.指导或参与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等方面的工作,参与指导学生的综合实训、专业实习和培训学员的实践教学。

3.主要承担实践教学任务,亦可从事理论教学或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。要熟悉所担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,认真备课,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。

4.不断改进教学方法,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、实践能力,保证教学质量。

5.服从学院的教学管理,维护学院的声誉和利益。

第六条 实践研学指导教师的管理:

1.由学院负责进行聘请和日常管理。实践研学指导教学的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。

2.在聘任期间,学院要做好教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授课质量的跟踪检查。评价结果作为继续聘任的依据。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可连聘连任。

3.为维护教学的严肃性和连续性,教师在需按照学院实践教学计划授课。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请假或调课时,必须按学院有关调停课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
第七条 学院应结合实际情况,为实践研学指导教师发放讲课和讲座费,具体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
第八条 本办法由9999js金沙老品牌负责解释。

第九条 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